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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4日—1月23日
发布时间:2017-02-06 17:59:05作者:admin  点击:
太奇兴宏程将随时整理发布建造师考试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建造师考生有所帮助。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日—1月23日
资格审查时间 考后资格审查
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1月4日─1月2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考试时间 2017年5月20日、21日
 
 
  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原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日—1月23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0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1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报考条件

  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㈡符合报名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㈢报考相应专业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另一个专业的考试。报名时应选择的类别为“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岗位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wsbm.cqhrss.gov.cn/jump.htm)。

  ㈠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类别、专业、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报名入口为单独列项,只有符合报考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条件(即已取得某一专业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请注意选择。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811、86868821、8686881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含免试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㈢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㈣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月4日─1月25日)进行网上缴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㈥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5日至5月21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㈦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应试科目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时间表》中的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㈧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96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五、考场设置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考试大纲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考试大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七、其他要求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个专业共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考试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类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类别为免1科)或1个科目(类别为免2科)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科目(类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各项人事考试。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六)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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